美東時間10月8日周五,經合組織(OECD)宣布了全球公司稅率的重大突破:136個國家圍繞全球公司稅協(xié)議達成共識,20國集團(G20)、歐盟、OECD所有成員國都同意全球公司稅協(xié)定。
經過多年的分歧與探討,本次里程碑式的共識是在今年年中七國集團(G7)康沃爾峰會對于全球企業(yè)最低稅率共識基礎上的加深與突破。主要變化是對原先的文本進行了一些修改,特別是未來不會提高15%的稅率,并且小企業(yè)不會受到新稅率的影響。
簡而言之,稅收方案確定了改革稅收規(guī)則的兩大支柱:
第一,規(guī)模最大、利潤最豐厚的跨國公司將被要求在其經營活動所在國納稅,而不僅僅是在其總部所在地,其納稅原則為對最大、最賺錢的跨國企業(yè)給予利潤超過10%的部分至少20%的征稅權利;
第二,各國承諾設定至少15%的全球最低企業(yè)稅率,打擊避稅行為。
各國政府仍然可以制定他們想要的當?shù)毓径惵?,但如果公司在某個國家支付較低的稅率,其本國政府可以將其稅收“補足”到最低稅率,從而消除轉移利潤的優(yōu)勢。
美國總統(tǒng)拜登曾在一份聲明中稱,“有了全球最低稅率,跨國公司將不再能夠讓各國競相壓低稅率。他們將無法再通過將美國或其他國家產生的利潤隱藏在低稅率管轄區(qū)來逃避按照公平稅率繳稅。”
此次在年中130個國家基礎上又增加6個國家,其中包括長期反對提高公司稅率的愛爾蘭和匈牙利。這標志著愛爾蘭共和國等較小經濟體的巨大轉變,它們在很大程度上通過較低的稅率吸引了國際公司。
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交易由 136 個國家和司法管轄區(qū)達成,占全球 GDP 的 90% 以上,還將從全球約 100 家規(guī)模最大、利潤最高的跨國企業(yè)中將超過 1250 億美元的利潤重新分配給全球各國,確保這些公司支付,無論他們在何處經營并產生利潤,都應享有公平的稅收份額。
此前,未簽署協(xié)議的九個國家包括低稅率的歐盟成員國愛爾蘭、愛沙尼亞和匈牙利,以及秘魯、巴巴多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斯里蘭卡、尼日利亞和肯尼亞。
據(jù)CNBC報道,計算各個司法管轄區(qū)的公司欠款的確切公式是一個仍需最終確定的細節(jié)。據(jù)路透此前報道,預計該協(xié)定將在2023年開始實施新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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